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提出多项举措;完善灵活就业养老保障体系,助力新就业形态群体长远福祉。
在数字经济迅猛发展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的背景下,我国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一群体规模庞大,对就业增收和社会活力贡献显著。然而,随着人员流动频繁和收入不稳定特征日益明显,其养老保障问题逐渐凸显,成为影响长期生活稳定和共同富裕进程的关键环节。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在今年两会期间,针对这一现实挑战,深入分析原因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旨在通过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机制,提供更具适应性和可持续性的解决方案。
据相关数据估算,灵活就业人员数量已相当可观,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也达到较高规模。这些群体在为平台经济和数字服务注入活力的同时,养老保险覆盖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偏低,许多人转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保障水平相对有限。这不仅增加了个人养老风险,也对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的稳健运行带来一定压力。周燕芳指出,传统制度设计难以完全匹配新型用工关系,企业出于竞争考虑有时规避相关责任,而个人因缴费负担较重也存在参与意愿不强的情况。这些因素交织,导致有效养老工具缺失。
为应对上述难题,周燕芳建议在现有基本养老保险框架基础上,强化第二、三支柱作用,探索更灵活的补充措施。重点包括建立专项年金机制、优化个人养老金税优模式,以及推动商业养老金业务向更广范围延伸。这些举措强调便利性、可携带性和普惠性,旨在显著提升该群体的养老保障水平,并在条件成熟的超大型城市先行尝试,以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具体而言,专项年金采用缴费确定型模式,个人账户完全积累,缴费与待遇直接关联,透明度较高。无需统筹缴费,资金直接进入个人账户,并实现账户随人流动,解决跨平台或跨地区转移时的权益中断困扰。前期可聚焦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平台从业者,后续逐步覆盖网络主播、自媒体从业者等更多类型。通过“默认加入、自由退出”机制提升参与率,并构建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担的筹资方式,例如探索从平台服务费中提取支持资金,对低收入者给予适度补贴。同时,鼓励机构开发适配集合计划产品,优化领取条件,在重大急难情形下允许灵活支取,提高实用性。
此外,在个人养老金方面,现行税优模式对部分收入群体激励明显,但对未达个税起征点的灵活就业者可能形成额外负担。建议新增税后缴费、投资免税、领取全免的模式,与现有模式并行,允许个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从而降低门槛,实现对不同收入层级的全面覆盖,进一步激发参与积极性。
商业养老金作为兼具养老保障和普惠属性的金融产品,其灵活缴费、保值增值和领取方式高度契合该群体需求。支持根据收入波动调整缴费金额和频次,通过专业投资实现资金稳健增长,并提供应急支取选项。周燕芳呼吁加快试点扩容,从现有机构向更多合格养老保险和金融资产管理机构推广,从有限省市向全国更多新就业形态增长较快的区域延伸。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网点和服务渠道优势,下沉服务触达基层,为广大从业者提供便捷、适配的养老金融服务。
这些建议的提出,不仅体现了代表对民生痛点的深刻洞察,也为构建更包容的多层次养老体系提供了可行路径。通过政策创新和试点先行,有望逐步缓解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养老后顾之忧,推动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协同,实现更高质量的共同富裕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