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采机制再优化:国家医保局三大路径重塑价格形成体系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自实施以来,已成为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26年4月,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释放重要信号:国家医保局将进一步健全药品集采价格形成机制,以“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为核心原则,推动采购制度向更加成熟稳定的方向演进。 药品集采机制再优化:国家医保局三大路径重塑价格形成体系 新闻

从政策演进脉络审视,当前集采工作已从最初“降价为主”的粗放模式,转向“量价平衡、质量优先”的精细化管理阶段。施子海副局长在吹风会上明确表示,医保部门将持续压实企业保供保质的第一责任,出现供应或质量问题的,将严格按照规则取消中选资格,列入违规名单,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限制投标资格。这标志着监管力度的实质性升级。 药品集采机制再优化:国家医保局三大路径重塑价格形成体系 新闻

分类施策:按药品特性定制采购规则

新机制首要特征在于差异化规则的建立。根据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不同种类药品特点,医保部门将完善差异化的采购品种遴选、投标资质、报量方式等规则体系。此举旨在提高集中带量采购与临床选择的匹配度,更好地适应群众多层次用药需求。 药品集采机制再优化:国家医保局三大路径重塑价格形成体系 新闻

中选规则的优化同样值得关注。医保部门将采用竞价、询价、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理性竞争,避免低价恶性竞争导致的供应风险和质量隐患。这一机制设计体现了“优质优价”的政策导向,有助于形成健康可持续的产业生态。 药品集采机制再优化:国家医保局三大路径重塑价格形成体系 新闻

协同联动:强化中选结果落地实施

政策落地的关键在于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联动的有效性。对医药机构而言,指导其按规定和报量优先使用中选产品是核心要求。同时,新政明确在集采协议外,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其他非中选产品,包括原研药,避免临床选用过程中的“一刀切”。这一规定保障了患者多元化用药需求的满足,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考量。 药品集采机制再优化:国家医保局三大路径重塑价格形成体系 新闻

对企业端的监管则更加严格。医保部门将压实中选企业质量和供应保障的主体责任,坚持对药品质量和供应问题“零容忍”,严肃处置供应不及时、影响临床使用的企业。这一“零容忍”态度表明,供应稳定性和质量可靠性已成为企业参与集采的硬约束。 药品集采机制再优化:国家医保局三大路径重塑价格形成体系 新闻

省际协同:统一规则提升集采效能

地方集采工作的规范化是本次改革的另一重点方向。国家医保局鼓励各省采用“一省牵头、全国参加”的省际集采模式,统筹各省际联盟采购规则的相对统一。此举旨在全面提升集采的规范化水平,减轻企业投标的事务性负担。 药品集采机制再优化:国家医保局三大路径重塑价格形成体系 新闻

针对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国家医保局将加强指导,促进稳定临床用药、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的“三稳”目标实现。这种全链条管理思路,将有效避免集采周期衔接中的供应断档风险。